鄂建监协[2013]9号
各会员单位、相关监理协会:
为规范监理行业管理,解决我省注册监理理工程师数量不足问题,我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湖北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试行)》(鄂建监协【2011】2号)规定的省监理工程师考核认定条件进行修订,并决定开展2013年度湖北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条件
凡湖北省建设监理协会会员单位的监理从业人员,年龄在68周岁以下(含68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近3年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湖北省监理工程师资格:
(一)取得《湖北省工程监理员岗位证书》,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和中级(含技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连续从事监理工作3年(含3年)以上的;
(二)参加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三)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类、工程管理等,以及与监理工作相关的高级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从事工程监理工作满一年以上。
(四)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年满65周岁,但未超过68周岁。
二、考核认定申报材料
(一)凡申报湖北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的须提供:
1、《湖北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网上打印下载)一式两份;
2、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由地方协会审核把关)。
(二)符合申报条件(一)的还须提供:
1、《湖北省工程监理员岗位证书》;
2、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3、近3年从事监理工作业绩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
(三)符合申报条件(二)的还须提供:参加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单(网上下载)一式一份。
(四)符合申报条件(三)的还须提供:与所在监理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及从事监理工作1年的业绩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
(五)国家注册证转省监理师证只需提供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相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三、考核认定程序
(一)符合考核认定条件人员,从网上下载并填写《湖北省监理工程师考核认定申请表》,向所在监理公司提出申请。
(二)监理公司集中填写《湖北省监理工程师考核认定申报汇总表》,连同个人考核认定申请表及考核认定申报材料。于2013年6月15日前报单位所在地市、州监理协会。省直属、中央在鄂及外省来鄂备案的会员单位报省监理协会秘书处。
(三)各市、州对所属监理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于6月17日前报省监理协会秘书处。
(四)省监理协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进行集中审核认定。6月24日公示专家意见,7月初公告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五)7月10前考核合格人员提交2张一寸彩色近期照片,领取岗位证书。
四、有关要求
各地要认真组织本地区监理单位开展此项工作,对监理公司上报的材料严格把关,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书面材料。
联 系 人:胡桂艳 漆 凤
联系电话:027-68873466
附件:1、申报条件.doc 2、考核认定申报材料.doc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