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总结自党的十八大历次全会以来工程监理与咨询行业强基固本、锐意改革、创新发展的成果和经验,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树立诚信自律的行业形象,促进我市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协会年度工作安排,经协会第五届八次会长办公会、第五届三次理(监)事会、第五届四次常务理(监)事会、第五届三次会员大会研究,并报行业管理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同意,决定在全体会员单位中开展评选2016~2017年度武汉市工程监理与咨询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单位
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及有关工程类咨询资质并从事相关业务,2016~2017年度在武汉市开展工程监理与咨询业务,是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且已按时缴纳会费、支持协会工作的会员企业。
(二)优秀个人
我会会员企业范围内实际在岗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有关工程类咨询业务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企业注册地不在汉的会员单位参与申报和评选,其申报的优秀个人应为在汉项目的实际在岗的国家注册执业人员)和协会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同时具备)
1、坚持党对企业的领导,模范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坚持公平竞争,诚信履约,无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遵守《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自律公约》,无不良行为记录,行业口碑好,社会信誉好;
2、在我市工程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中开拓进取、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能自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形象,在行业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严格按照企业经营范围开展经营业务;企业管理规范,企业文化建设良好,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技术、档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效;
4、近两年在开展工程项目监理与咨询工作中,认真履行合同,人员到岗到位,监理咨询效果明显,受到项目业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好评;
5、企业创新发展成绩突出。近两年在监、在管的工程项目监理与相关咨询服务费合同额、业务收入和人均产值等指标位于行业同类或同等级企业前列;
6、鼓励员工不断更新专业知识,积极参加行业内组织的继续教育、课题研究和专业论著编撰等专业学习培训活动;
7、无违法、违规行为,所监管的工程近两年未出现因监理或管理咨询责任原因带来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通报批评;
8、遵守行业协会章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按时足额缴纳会费,模范地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行业自治等各项活动,尤其是能够主动组织或承办行业自治自律活动;
9、企业在行业自治活动中积极有为并热情参与行业组织的履职检查活动,且在屡次检查中未出现履职严重不到位的项目。
(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
1、热爱祖国、遵守法纪、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
2、廉洁奉公,诚实守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腐败行为,在本单位和行业内具有良好口碑,考评期内无不良记录,未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通报批评;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管理能力,能妥善处理各建设主体之间的关系。组织机构内部团结,岗位责任落实,服务到位,受到项目业主和有关方的好评;
4、努力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在工程监理与咨询业务工作、专业理论研究方面贡献较突出;具有相应的技术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近两年内至少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含《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发表过1~2篇技术、管理方面的文章(论文、经验交流、技术总结、讲课稿等)。未发表的,申报时需随申报材料提交一份本人独立撰写的技术、管理方面的文章(论文、经验交流、技术总结、讲课稿等);
5、正确处理行业、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尽职尽责,工作业绩突出;
6、积极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会和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各类专业培训,为工程监理与咨询行业的改革发展献计献策;
7、我会会员企业范围内实际在岗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三)协会优秀工作者(具备其中一项)
1、具有强烈的行业意识,自觉维护行业利益,为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推动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2、服务意识强,热心协会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支持并参与协会工作;工作扎实、认真,在协会和会员单位中有一定的威信,为凝聚行业力量、提升协会地位发挥有益作用;
3、自觉履行协会义务,主动承担协会职责,积极参与协会三大委员会、课题组、政府购买服务及其他工作,负责组织或承担了部分具体工作,并发挥积极作用,取得一定成果;
4、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在公开出版物发表有建树的论文,在全国性会议交流,为协会培训工作编写教材或担任讲师,获得国家级专利或专业性奖励,得到权威性媒体专题采访或报道,对扩大武汉协会影响、树立行业形象起到较好作用。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类
1、所有申报先进单位的企业须填报《2016~2017年度武汉市工程监理与咨询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一),其中:(1)申报先进监理企业的,另需填报《项目监理部申报表》(见附表1),提供三个在建项目监理部供考评工作组抽查;(2)申报先进工程类其它咨询企业的,另需填报《工程类咨询企业项目成果申报表》(见附表2),提供近两年内完成的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工程类咨询成果文件封面、项目简介、评估报告、业主回访表等材料;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单位会员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注册地不在汉的企业,以市协会OA平台人员数据库核实信息为准);
4、 企业、项目获奖证明。
(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类咨询企业优秀项目负责人申报材料
1、《2016~2017年度武汉市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申报表》(见附件二)或《2016~2017年度武汉市工程类咨询企业优秀项目负责人申报表》(见附件三);
2、本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3、本人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4、本人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首页或参与编写的书籍封面和署名页的复印件等;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本人现任职证明、劳动(务)合同、交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协会优秀工作者申报材料
1、《2016~2017年度武汉市协会优秀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四);
2、本人协会工作总结及证明材料。
四、组织领导
1、成立“武汉市工程监理与咨询行业2016~2017年度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汪成庆、谢卫华;副组长:杨泽尘、杜富洲;组员:秦永祥、张自荣、夏明、程小玲、胡兴国、蔡清明、王启初、夏亮、陈凌云。
2、领导小组下设企业考评组、项目考评组和个人考评组等三个小组,杨泽尘同志担任企业考评组组长;夏明同志担任项目考评组组长;蔡清明同志担任个人考评组组长。
各考评工作组成员将在会员单位内抽调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组成,由会长办公会审定。
考评工作组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协会制定的评审纪律规定。
4、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陈凌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有关评审工作的日常事务。
五、评选安排
1、本次评选遵循自愿原则,不收取参评企业和参评个人任何评审费用。
2、申报: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参评企业和参评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9日。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统一报送评选工作办公室,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参评。
3、评选考核内容及评审方式:
本次先进工程监理与咨询单位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选考核内容包括五个部分,各部分分值分配如下:
(1) 单位基本情况(10分)
(2) 人力资源与培训情况(10分)
(3) 社会信誉情况(15分)
(4) 行业自律情况(25分)
(5) 项目履职尽责情况(30分)
(6) 协会工作与社会责任(10分)
本次评选考核采取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资料评审:以各会员企业上报的《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表》和《2016~2017年度武汉市工程监理与咨询先进单位申报表》为基础进行资料评审。所有会员企业应按协会2015年10月13日《关于开展武汉工程监理与咨询企业信用信息采集的通知》的要求,于2018年3月5日前完成《武汉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表》的填写上报工作。逾期未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选资格。
现场评审:在资料评审的基础上,考评工作组将对参评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对有关数据和资料进行现场核验,并完成其他现场评审工作。
具体评审方法和计分细则由考评工作组另行制订,经协会常务理(监)事会审定后执行。
六、名额控制
1、先进单位名额控制:
甲级(含综合级)企业按照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甲级(含综合级)企业会员总数的30%和总数量不超过48家的双控指标取其少者进行评选;
乙级企业按照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乙级企业会员总数的20%和总数量不超过4家的双控指标取其少者进行评选;
丙级企业按照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丙级企业会员总数的20%和总数量不超过2家的双控指标取其少者进行评选。
各级别企业评选总数若分别出现超48、4、2家单位最后得分相同并列的企业,由理(监)事会或常务理(监)事会根据各并列企业的行业自律综合考量后投票产生。
2、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类咨询优秀项目负责人名额控制:
(1)各企业申报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类咨询优秀项目负责人总人数不得超过2017年12月31日本企业实际有效的工程类国家注册人次的10%。
(2)各级别企业申报人数最高限额:综合级10人、甲级8人、乙级5人、丙级2人。
(3)企业注册地不在汉会员单位按照驻汉分支机构实际在岗国家注册人数控制,以2018年2月28日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OA平台入库资料为准。
3、协会优秀工作者名额控制:
各会员企业限申报1名;协会秘书处和各委员会、各课题组、各政府购买组各限推荐1~2名;申报或推荐重合的,不另增加名额。根据申报或推荐材料由考评工作组进行初选,择优评选推荐,常务理(监)事会进行最终确认,总名额控制在60名以内。
七、决定与表彰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得分排名先后顺序和考评工作组推荐情况,按上述控制名额排出初评名单后,报协会理(监)事会或常务理(监)事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将在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最终公布名单,报行业管理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在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网站和期刊上予以公告并在协会第五届四次会员大会上进行表彰、授牌。
八、本通知的解释权属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
附件一:《2016~2017年度武汉市工程监理与咨询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表1:《项目监理部申报表》;
附表2:《工程类咨询企业项目成果申报表》;
附件二:《2016~2017年度武汉市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申报表》;
附件三:《2016~2017年度武汉市工程类咨询企业优秀项目负责人申报表》
附件四:《2016~2017年度武汉市协会优秀工作者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