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决定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现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2月1日起,审查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含升级、延续、变更)申请时,对注册类人员指标,按相应专业乙级资质标准要求核定。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理企业是否履行监理义务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岗执业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工程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22日
截止2018年,一共有3次监理企业资质的征求意见稿!分别为2014、2016和2018年的版本,从2014年的非常严格,到2016年的非常宽松,到2018的相对适中,个中既有响应简政放权的号召,又有出于现实状况的考虑。
此前,《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对“专业资质标准”注册类人员要求如下:
1、甲级
2、乙级
减少注册类人员数量要求,加强现场履职检查。为监理企业降低用人成本的同时,加强执业监管。这也符合住建部门“弱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的改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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