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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委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武城建〔2010〕38号

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市政站),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现将《2010年全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二月四日

2010年全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两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契机,以开展“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年”为抓手,以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为依据,以地铁、桥梁等大型结构工程质量监督为重点,紧紧围绕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增强依法监督管理能力,提高监督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发展。围绕上述指导思想,2010年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把握以下要点:
    一、以强化桥隧工程质量监督为核心,进一步增强依法监督管理能力
    1、强化依法监督管理理念。制定《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行政执法工作规定》、《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范执法工作程序与内容,提高监督人员的质量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内容》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全市受监市政工程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备案审核合格率100%,受监工程监督覆盖率、开工前监督交底率100%。
    2、加强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桥梁、地铁、隧道等结构性工程的质量措施审查、监督交底、监督巡查、监督检测与节点验收监督等管理制度;扩大委托检测内容与检测深度,逐步开展混凝土结构耐久性等方面的检测工作;组织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常用标准强制性条文手册》;开展各种形式的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活动,提高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力度与效果;针对商品混凝土施工环节所暴露的问题制定专项监督管理措施,加强市政工程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
    3、强化市政地下工程施工质量专项管理工作。制定《武汉市市政地下工程施工质量专项管理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深基坑工程施工方案专项论证制度;加大基坑开挖阶段的监督巡查频度,加大检测与监测资料的审查深度,提高信息收集速度与反应能力;规范施工方案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变更行为的管理,强化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动态监督。通过规范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杜绝市政深基坑及隧道工程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4、加强对监理、检测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按照“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市政工程监理及检测单位质量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管理工作职责与范围,规范管理工作程序与内容。针对监理及检测单位在质量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管理措施,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力度。
    5、加强市级重点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力度。继续全力支持重点工程工作专班的工作,坚持优质监督资源向重点工程倾斜,并继续有针对性地成立质量监督工作专班;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联合检查机制,逐步建立重点工程质量报告制度,加强对重点工程的质量监督与服务工作,确保重点工程施工质量目标。
    6、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制定《武汉市市政工程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施行自然灾害天气在建工程质量普查制度、雨雪天气深基坑工程质量信息报告制度。规范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工作程序与要求,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速度与处置能力。
    7、积极研究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责任边界问题。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针对跟踪监管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工程未经验收与备案即投入使用的问题,会同有关管理部门及法律专家分析质量监督管理的办法与措施,防止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乱作为”,探索解决质量监督管理的责任边界问题。
    二、以促进质量持续发展为主线,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服务水平
    8、继续开展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制定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计划与方案,将通病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实行目标化管理。开展 “有重点、有措施、有检查、有成效、有经验”的“五有”治理活动,研究建立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今年,市市政质监站重点对桥梁桥头跳车、伸缩缝安装粗糙问题等质量通病进行防范和治理,各区站重点对道路检查井下沉问题等质量通病进行防范和治理。
    9、加强先进施工工法的推广与应用。认真研究、逐步规范市政工程先进工法的审定方式与推介形式,开展先进施工工法评选与推介活动,增强先进工法的推广力度与应用效果。积极引导企业通过技术创新、资源共享,科学地推进施工质量发展。今年,组织一次全市性的市政工程先进施工工法推介会。
    10、积极开展市政科研工作。组织《武汉市市政工程钢结构防腐技术规定》、《武汉市道路透水沥青施工技术规定》等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地铁工程施工技术专题研究与调查,开展地方标准《武汉市地铁工程施工技术规定》的前期研究工作,计划在2011年完成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努力通过科技进步,促进市政工程质量发展。
    11、加强技术标准培训与技术服务工作。继续组织不同形式的技术标准与规范的学习培训,开展精品工程质量观摩和专题技术研讨攻关活动,加强与国内、省内兄弟城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管的技术交流与管理互动。通过技术培训交流、质量信息交流和管理互动交流等活动,强化技术支持与管理服务功能。今年,重点组织《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的学习与宣贯工作,并组织一次全市性的市政工程施工技术交流会。
    12、继续支持市政行业评优平台建设。制发《武汉市市政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武汉市市政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完善《武汉市市政工程金杯奖评审办法》,制定《武汉市市政优质工程评委专家库管理办法》,完善市政工程评优评奖体系与评审管理办法。结合重点工程“三率”工作要求,研究市政优质工程的奖励政策与激励办法,提高建设各方的创优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市政工程金杯奖的社会知名度与行业影响力。
    13、充分利用市政工程技术与管理专家资源。研究制定专家聘任方案,聘请业内权威专家担任地铁工程、桥梁工程质量监督技术顾问,为质量监督管理决策、重大质量及技术问题处理提供技术支持。会同有关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完善专家技术咨询制度,规范技术咨询论证工作,提高专家咨询制度在市政工程建设中的技术支持力度与效果。结合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要求,研究建立骨干专家库,发挥技术专家在应急抢险工作中的作用。通过充分利用专家资源,促进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
    14、继续加强“窗口”建设。优化“注册窗口”的办事流程,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强化“投诉窗口”的服务功能,努力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规范“备案窗口”的办事规则,理顺备案工作流程与内容;加强“监督窗口”的行风建设,提高监督管理的服务意识。
    三、以提高管理工作效率为目标,进一步改进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15、加强监督管理理论研究工作。按照住建部“建立以质量巡查为主要手段,以行政执法为基本特征的工程质量监管模式”的要求,结合质量监督机构人员结构与任务构成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继续组织有关人员对区管工程、地铁、桥梁工程质量监督以及行政执法工作等进行专题研究与探讨,为实现与住建部工程质量监管新模式的无缝对接做好基础性准备工作。
    16、积极审慎探索执法监察工作。制定并试行《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法监察工作规定》,有步骤、分阶段开展对市、区监督人员工作质量的检查考核工作。通过分段推进、阶段总结、适时完善、逐步提高的方式,探索建立质量监督工作的保证体系与约束机制,完善管理工作机制,努力提高监督管理工作质量与效率。
    17、加强与改进综合执法工作。严格执行《市建委关于在市级建设管理中实行综合执法的暂行办法》,认真分析市政工程质量综合执法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研究改进综合执法工作的措施与办法。各区站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加强与改进监督执法工作。
    18、加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工作。严格执行《武汉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办法(试行)》,针对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在不良行为记录工作方面面临的困难与问题,进一步完善、改进内部管理工作程序,提高不良行为记录工作力度与效果。通过加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工作,发挥管理导向与市场引导作用,规范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
    19、继续开展差异化监督管理工作。按照“优化管理资源配置,增强监督管理实效”的原则,增强市级重点工程的监督力量与监督力度。对质量信誉好的企业及项目经理所承接的项目,研究制定差异化的监督管理办法。通过开展差异化管理工作,充分、合理地发挥有限监督资源作用,调动建设各方的质量责任意识与竞争意识。
    20、加强市站对各区站的技术指导与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实行市区分级管理后,市站与各区站之间的技术交流、技术指导与管理工作办法,确保全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均衡、协调发展。今年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开展监督管理与技术标准培训,统一全市质量监督工作规则与管理尺度;二是建立三个对口的市区交流平台,定期开展片区监督管理工作交流活动;三是建立区级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信息月度报表制度;四是建立区级质量监督机构年度工作目标以及监督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制度;五是开展各种形式的执法监察活动,主要包括市站对区站监管工程的执法检查、区管工程之间的交叉执法检查以及区站对市管工程的执法检查。
    21、继续完善档案管理与信息管理工作。按照电子化办公和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兼顾合理与有效利用有限监督资源的总体原则,逐步实现监督项目基础信息资料电子化、监督过程纸质监督档案规范化。对报表、统计表类基础资料全面实行电子化,适度开放权限,增强信息共享与应用;对监督管理过程资料沿用纸质化,适当调整优化资料内容,提升监督资料的档案价值;对竣工工程监督档案资料实行统一验收交接,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存档。
四、以加强自身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22、继续开展人员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抓好行政管理知识、建设法规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继续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工作,重点组织《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等技术标准的学习,提高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管理水平。
    23、加大调整与充实监督队伍的工作力度。市站及各区站继续积极争取支持,招录或聘用必需的市政专业监督人员,适量引进安装专业监督人员,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构成比例,尽快解决监管力量严重不足问题,为全面有效地履行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创造条件。
    24、尽快完善部门及人员岗位职责。结合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求,市站及各区站要尽快调整、完善内设机构及人员的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各工作岗位的责任与义务。市站要积极争取支持,正式解决机构职能调整、内设机构及岗位设置问题;各区站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尽快出台机构设置及管理职能文件。
    25、继续完善监督管理模式。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完善管理工作程序与工作规定。制定报监工作流程、监督管理基本流程、备案工作流程、质量投诉工作流程等主要工作流程;制定跟踪监管项目内部工作规定、停缓建以及停建复工工程管理工作规定、市政工程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等管理工作规定。
    26、进一步健全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工作会议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修改完善监督人员工作守则和财务及后勤管理制度,试行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依职责履职、按程序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工作机制。通过完善机制,确保全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日期:2010/4/15                        浏览次数: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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